重讀王造時《怎樣打倒貪汙?》
Posted: 2005/11/11 by sun in重讀王造時《怎樣打倒貪汙?》
台灣政治上的防腐機制很健全,但貪瀆程度卻高得驚人。為什麼?怎麼辦?
龔濟/新聞從業人員(台北市)
王造時一九三○年代在英國,聽到有人說:「政府就是有組織的強盜集團」。回國後,對照當時的時局與政風,寫了一篇文章《怎樣打倒貪汙?》由於他的社會地位與聲名,再加上人民對清明政治的渴望,這篇「切中時弊」的文章頗引起注意。
王造時,一九○二年生,江西人,一九二五年畢業於清華學校高等科,留學美國,在威斯康辛大學攻讀政治學,得碩士、博士學位。一九二八年自美赴英,在倫敦大學研究。一九三○年經蘇聯返國,受聘為上海光華大學文學院長兼政治系主任,發表一百多篇論文並出版不少著作與譯作。九一八事變,王造時發起組織上海各大學教授救國會,支持十九路軍和淞滬抗戰,與宋慶齡、魯迅等人組成中國民權保障同盟,並創辦《自由論壇》雜誌,批判國民黨的貪汙與腐化。一九三六年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成立,他當選執行委員,被國民黨逮捕,是著名的「七君子」之一。
中共建政後,王造時的政治態度又不容於這個新政府,一九五七年被「欽定」為「大右派」,歷經磨難。文革時又以「反革命」罪入獄,一九七一年終被折磨而死。
王造時在《怎樣打倒貪汙》那篇文章中說:「私人做強盜,不過幾個人偷偷摸摸,懷著手槍,攔路行劫,或闖入人家,捲取些金銀財物而已;被軍警捉住之後,不是永遠監禁,便是槍斃砍頭。若官吏要做強盜,那就不同了。他們有軍警做工具,有法律做護符,上有頭目,下有嘍囉;全個政府變成強盜機關。他們的掠奪,是有組織的;他們的榨取,是有系統的;他們的勢力,是籠罩全國的。你要反抗,他們有得是子彈給你吃;有得是監獄給你坐。他們所搶的數目,又何止數十百千萬!」
所以王造時號召民眾起來制裁貪官汙吏。他指出:「他們把我們小百姓當作告朔的餼羊,何曾認識我們是他們的主人?這種情形若不改變,什麼主義都談不上,什麼主張都行不通。我們國民不起來打倒貪汙,恐怕沒有安生的機會;政府自己不設法肅清貪汙,恐怕政治生命真要『壽終正寢』。」
王造時認為貪汙的成因有五:一、文官制度不健全,官吏任期無保障,且不透過考試甄選人才。二、公務員待遇太低,也無退休養老制度。三、法律對貪瀆者懲罰太輕,不能發生警惕效果。四、輿論監督力量不足,貪官沒有公議制裁。五、國家尚未建立民主制度,行政部門沒有議會的審查、制衡。
這是國內當時的情形。但是六十年後的台灣,上述制度上的缺失,今天可說一項也沒有。以言公務人員的服務條件,有任用法、考試法、俸給法,待遇中上,退休養老都有保障。以言對貪汙的處罰,依《貪汙治罪條例》所定,最重者可判無期徒刑。以言輿論,台灣新聞事業相當發達,在政府胡蘿蔔與棒子的兩手策略之下,仍有不少媒體本於社會責任及道德良心,堅持揭發和批評政府的違失。以言民主制度,在五權憲政體制下,除立法院和司法院之外,我們較之一般行憲國家還多了考試院和監察院,對行政部門的監督不能說不夠嚴密。
但是,在台灣的這個中央政府,其弊端之多,貪風之盛,已到了使人咋舌的程度。我們要問:既然防貪的圍牆一層又一層,為什麼沒有效果?原來民進黨政府操作政治有一套特殊手法:能控制的司法、考試和監察系統都徹底掌握,使成為御用工具;不能完全掌控的立法機關和新聞機構,則以不理會對待之。對國會和媒體的質詢與評論,完全漠視與鄙夷。當「法院是民進黨開的」,監察委員是總統派的,五權至少缺了三個半,部分立委和記者「吵吵鬧鬧」,豈奈我何?
民主制度對政府的制衡機制有二,一是分權,一是公民投票決定執政者進退。現在台灣的政治,分權制已告失敗,剩下就是由公民決定是否換政府了。
台灣選民已換了一次政府,當然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很多人不關心藍綠,只是認為,必須政黨輪替四、五次以上,台灣才可望走上真正的、健全的民主大道。
【2005-11-10/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