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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影機、 P2P科技有罪的荒謬
蔡志恆、藤井樹、九把刀 不都靠著在網路自由流傳 進而在平面出版稱霸?新世代創作者 究竟要藉著法律打壓新科技 還是擁抱新科技?

朱學恒/電腦雜誌專欄作家

盜版、侵犯別人的權益是有錯的,只是,面對新科技的發展,到底要適應新科技,還是先用法律來壓制新科技?不同世代的內容創造者,所做的反應似乎都有相似之處。

支持知識自由分享的先鋒勞倫斯萊錫格的作品「自由文化」中描述了錄影機誕生時所受到的打擊,似乎跟P2P現在的處境非常雷同。「…美國兩家大電影製片商和發行商對另一項技術,即新力索尼生產的錄影機提起了法律訴訟。迪士尼和環球針對新力索尼的訴訟要求相對而言很簡單:他們聲稱,新力索尼生產的這種設備能夠讓消費者做出侵犯著作權的事情。因為,新力索尼生產的設備上有個珘錄製珨按鈕,該設備能夠用來錄製受著作權保護的電影和電視節目。新力索尼因此從它的消費者對著作權的侵害中獲益。因此,迪士尼和環球公司聲稱,新力索尼應當對這種侵害承擔部分責任。」

美國電影協會主席傑克瓦倫提大聲疾呼這樣的機器將會讓市場徹底瓦解:「…(諸位)也能明白這成百上千萬的磁帶導致的後劇院市場的蕭條,將會對我國富有創造性的社群的未來產生不利的衝擊。這是常識和基本的經濟學問題。」

當然,這樣的法律訴訟案件現在看來非常荒謬可笑,我們可能不能想像沒有辦法燒錄光碟的光碟機、沒辦法錄影的錄影機、沒辦法擷取訊號的電視卡;但是,當年在美國的這場訴訟,其實就是因為那個按鈕讓消費者有辦法「侵犯」著作權,因此各大廠商如同面臨末日一般要求法院作出有利於他們的判決。幸好,美國最高法院最後的決定並沒有要求新力索尼為此付出代價,或者是拔除那個按鈕。

同樣的,你也會看到這些版權戰將們不斷的表示因為他們在國際間進行大量訴訟,蘋果的iTune也才會在今年上半年成長到下載一點八億首歌曲的驚人數字。但事實上,蘋果的iTune營運成功是結合了iPod的行銷和簡單方便的授權模式的結果;早在美國的RIAA開始四散律師函之前,蘋果擁抱新科技就讓它奠定了勝機。

同樣的,如果像是版權戰士們所講的一樣,作品遭到下載是戕害音樂產業的最大敵人,那麼在出版界大放異彩的蔡志恆、藤井樹、九把刀,暢銷書「羊肉爐之不是故意的」似乎都違背了這個看法。這些作者和他們的作品都是靠著在網路上的自由流傳才進而在平面出版市場上成為一方的霸主。他們和音樂產業的不同是,他們試著擁抱新科技的發展和新文化,並且進化出了新的生存方式。

同樣的,當筆者想要付費下載老歌、民歌、絕版歌曲的時候,台灣究竟是否有合法付費的服務?還是即使有意願付費,也沒有相對應的服務?

新世代的創作者究竟要藉著法律打壓新的科技,還是擁抱新的科技,創造出新的未來?這個答案最後將決定人類文明和科技的發展是逐漸萎縮,還是又產生出新的可能來。

【2005-09-10/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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